数字经济、决策理论与方法以及冲突分析
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,平台型企业凭借其强大的数据整合与处理能力,成为经济运行中的关键力量。然而,诸如大数据杀熟、价格歧视等不良行为也在这一领域频繁滋生。从演化角度来看,平台型企业拥有海量用户数据,能够精准洞察消费者的消费偏好、价格敏感度以及支付意愿等信息。出于逐利本能,部分平台企业利用算法对不同消费者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,对价格敏感度低的老用户或特定消费群体提高价格,以获取更高利润,这便是大数据杀熟、价格歧视行为产生的开端。随着时间推移,若这种行为未受到有效遏制,其他平台企业可能会跟风效仿,进而在行业内逐渐蔓延。
从决策理论与方法视角分析,平台企业在决定是否实施大数据杀熟、价格歧视行为时,会进行成本 - 收益分析。实施这些行为,企业可能获取短期的超额利润,比如在旅游出行平台,对频繁出行且对价格不太敏感的老用户提高酒店预订、机票购买价格,从而增加收入。但同时,这种行为也存在诸多潜在成本,一旦被曝光,会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,导致用户流失,损害企业声誉,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高额罚款以及法律诉讼风险。在现实中,一些知名平台就因大数据杀熟行为被媒体曝光后,用户活跃度明显下降,股价也受到冲击。
在冲突分析层面,大数据杀熟、价格歧视行为引发了多方冲突。消费者与平台企业之间产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,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、知情权受到侵害,他们支付了不合理的高价,却难以察觉和维权;平台企业之间也存在冲突,诚信经营的平台企业可能因其他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如通过大数据杀熟吸引价格敏感型用户,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;此外,这一行为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,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,引发了政府监管部门与违规平台企业之间的监管冲突。
为有效治理这些不良行为,需多管齐下。从决策理论出发,要改变平台企业的决策动机。一方面,政府应加强监管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加大对大数据杀熟、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力度,提高违规成本,使平台企业在决策时因忌惮高额罚款和法律制裁而放弃此类行为。例如,相关部门可以借鉴国外经验,制定详细的数字经济领域价格监管细则,明确价格歧视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。另一方面,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,当遭遇大数据杀熟、价格歧视时,积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形成对平台企业的外部约束。平台企业自身也应从长远利益出发,转变经营理念,认识到诚信经营、公平对待消费者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,通过提升服务质量、创新商业模式等正当途径获取利润。在冲突协调方面,政府监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,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,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,加强对平台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,及时化解消费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冲突;同时,推动行业自律,引导平台企业建立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,加强企业间的相互监督,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冲突,共同营造公平、健康、有序的数字经济市场环境 。